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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智库业务规则通告
编号:YSKJ2026001 2026年5月21日 为进一步规范客户引荐、项目对接及业务撮合流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维护公平合作秩序,现将客户引荐及撮合业务规则通告如下: 第一条 业务合作 1.1高科智库负责向合作方推荐商业项目、客户或合作机会(以下简称“推荐项目”)。 1.2合作方负责承接、服务或执行高科智库推荐的项目,并据此产生收益。 1.3具体推荐项目的收益分配,由双方在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中另行约定。双方未就具体项目签署单独合作协议的,合作方因高科智库推荐项目产生的收益,应按双方另行书面确认的比例向高科智库支付费用。 第二条 项目推进和对接业务 2.1项目初筛与信息披露:高科智库在与合作方举办第一次线上会议前,应将推荐项目的主要信息以可留存记录的方式(如邮件、即时通讯记录)告知合作方。主要信息包括:客户公司名称、项目背景、项目核心需求。为保护客户隐私,高科智库在初筛阶段可暂不透露客户的直接联系人信息。 2.2存量客户核实:高科智库应给合作方预留至少3个工作日的合理时间,供合作方审视、思考及内部核实(包括核实该客户或项目是否为合作方存量资源)。合作方如认为该客户或项目属于其存量客户、存在利益冲突或不愿接受推荐,应在第一次线上会议开始前或会议中明确提出,并提供初步证据(如早于高科智库推荐的会议纪要、邮件往来等)。 2.3异议处理:合作方在第一次线上会议中提出有效异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进入后续对接;协商不成的,本次推荐终止,不构成本通告项下的有效推荐,高科智库可另行寻求其他合作方。 2.4实质性对接:合作方在第一次线上会议中未提出有效异议,或提出异议后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视为进入实质性对接阶段。 2.5项目实质性审查:高科智库应在第2次或第3次线上对接会议中,主动组织并促成合作方与高科智库推荐的客户进行至少1次直接的线上“项目实质性审查会议”。 (1)合作方有权就项目相关的一切重大事项直接向客户提问,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主体真实性、项目背景与真实性、技术情况、财务情况、资质情况、团队情况、客户情况、商务条件、预算范围、决策流程、是否存在排他性合作等。 (2)合作方不得以规避高科智库居间费、服务费为目的,私下获取或交换客户非工作联系方式。正常的项目对接所需的联系人工作信息(工作邮箱、工作电话)不在此限。 (3)客户应对合作方在前述第(1)项范围内的提问如实、明确答复。 (4)双方确认:合作方及其关联方、员工、代理人已充分知晓并同意,高科智库将对双方及与客户的所有线上对接会议进行全程录屏或录音。合作方有义务向其所有参与会议的人员进行内部宣贯和告知,确保相关人员知晓会议将被录制。录制内容仅作为双方履约及解决争议的证据使用,未经高科智库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合作方如不接受录屏安排,可不参与相关会议;合作方参与会议的,视为同意该安排。 2.6对接会议次数限制:双方就同一推荐项目进行的线上对接会议,原则上不超过3次。高科智库应在第2次或第3次会议中完成第2.5条约定的“项目实质性审查会议”。若合作方在高科智库已组织客户进行直接问答对接后,仍以“信息不足”等理由拒绝继续推进,或第3次会议结束后双方仍未达成任何合作意向,或合作方无正当理由两次以上拒绝高科智库组织的客户对接会议,高科智库有权书面通知合作方终止该推荐项目的后续对接。合作方不得就高科智库终止对接的行为向高科智库主张任何赔偿。 2.7审查期后的确认:合作方在审查期内,经过上述与客户的直接问答对接后,仍未就特定事项提出书面异议或质疑的,视为合作方已对推荐项目的全部可审查信息予以最终确认和接受。除非高科智库存在故意隐瞒、重大过失遗漏或欺诈行为,否则合作方不得在后续任何阶段再以“信息不实”“客户资质不符”“需求不明确”“未充分披露”等任何在审查期内可以或应当通过提问发现的问题为由,拒绝承认高科智库的推荐贡献或主张免责。 2.8线下见面锁定:高科智库安排或促成合作方及其关联方、员工、代理人,与高科智库推荐的客户及其关联方、员工、代理人之间进行的首次线下见面(包括实地拜访、商务宴请、会议洽谈等),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合作方,并需经合作方书面确认同意。未经合作方同意,高科智库不得强行安排。自该首次线下见面发生之时起,该客户及该推荐项目即被锁定为高科智库的有效推荐。 2.9线下见面后的效力:若合作方在未经高科智库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主动发起或接受与推荐客户的线下见面,亦视为本条项下的有效推荐。发生线下见面后,除有证据证明高科智库在推荐时存在故意隐瞒、重大过失遗漏或欺诈行为外,合作方不得以在审查期内应当发现但未提出的理由拒绝承认该客户或项目为高科智库有效推荐的目标客户。 第三条 防止跳单 发生线下见面后,合作方与该项目客户达成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并产生收益的,合作方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分成比例向高科智库支付收益分成。以下情形均构成“跳单”违约: (1)自首次线下见面之日起365个自然日内,合作方绕开高科智库与推荐项目或客户达成商业合作; (2)合作方以关联方、第三方或变相方式规避高科智库的推荐归属; (3)合作方恶意将高科智库推荐的客户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由该第三方与该客户达成交易。 发生上述行为视为高科智库已完成全部撮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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