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调查 | 个人养老金制度放开,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持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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仟江水商业电讯(12月12日 北京 行业调查) 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从36个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推开至全国。


方正证券研报指出:政策支持持续加码,积极发展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我国第一支柱覆盖较为全面,第三支柱发展空间较大,截至2022年末,我国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占比分别为51%和47%,而第三支柱占比仅为2%,较海外第三支柱占比还有较大发展空间。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包括商业养老保险及其他个人账户制产品等均为第三支柱重点发展的方向,《通知》旨在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与储蓄需求。


参保人群放开限制,全面推广个人养老金制度。《通知》明确提出: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2022年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仅在36个城市(1省+4计划单列城市+4直辖市+6非省会城市+21省会城市)进行试点,《通知》进一步放开限制,扩大覆盖人群,全面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


优化产品供给,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通知》明确提出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推动更多养老理财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针对保险产品,《通知》明确提出:参加人在商业银行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线上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取消“录音录像”,有望进一步提升个人养老金账户购买保险产品的便利性。同时增加领取情形,符合特定条件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完善领取条件和办法,提升个人养老金吸引力。


个人养老金税优适用人群有限,增量空间相对有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数据,我国取得综合所得的人员中,无需缴纳个税的人员占比超过七成,在剩余不到三成的实际缴税人员中,60%以上仅适用3%的最低档税率,缴税金额较少。2018年个税改革后我国个税缴纳人数约6512万人,根据《麦肯锡中国养老金调研报告》:个人养老金从“了解”到“开户”的转化率为45%,从“开户”到最后购买的转化率仅为23%,估算可得增量空间大约为809亿元,随社会收入提升以及居民认知的提高,未来个人养老金空间或在千亿规模。


头部公司产品数量占比超一半,将持续受益于品牌与规模效应。截至目前(2024/12/12)个人养老金产品共857款,其中保险产品165款,占比约19.3%。头部公司个人养老金产品数量:泰康保险(20款,12.1%)>中国太平(19款,11.5%)>中国人保(18款,10.9%)>中国人寿(18款,10.9%)>中国太保(15款,9.1%)>新华保险(9款,5.5%)>友邦保险(8款,4.8%)>阳光保险(6款,3.6%),上市公司产品数量合计占比56.4%,头部集中趋势明显,当前在售产品合计61款,上市公司占比57.4%,受益于品牌与规模效应,随政策放开头部公司份额或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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